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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什么是跨境电商B2B出口新代码?
依据《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跨境电商B2B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
据此跨境电商B2B出口分为两种形态: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
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710”,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
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
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810”,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
与一般贸易(0110)和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的区别
(图源/中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Why
为什么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改革?
之前我国对跨境电商监管制度和政策措施集中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B2C)领域,对占大部分的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业务缺乏针对性监管制度和政策措施。以前企业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的业务量无法显现,也无法像跨境电商B2C出口企业那样享受对新业态的政策支持措施。
此次改革为跨境电商B2B出口增列了专门监管方式并配套通关便利化措施,有助于推动外贸新业态健康快速发展,帮助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纾解困难,标志着我国跨境电商优进优出取得了重要进展。
Who
哪些企业可适用新代码?
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境内企业,应当依据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还应当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向业务开展海关提交《跨境电商海外仓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表》及《跨境电商海外仓信息登记表》,同时提供海外仓所有权文件(自有海外仓)、海外仓租赁协议(租赁海外仓)或其他可证明海外仓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海外仓入库信息截图、海外仓货物境外线上销售相关信息)。
跨境电商B2B出口
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
跨境电商平台
指为交易双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信息发布等服务,设立供交易双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包括自营平台和第三方平台,境内平台和境外平台。
B2B出口企业前期对接具体步骤
(图源/中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When
什么时候实施新代码?
根据海关总署第75号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类型,选择以上方式向海关申报跨境电商B2B出口。
Where
哪里适用新代码?
7月1日,在北京海关、天津海关、南京海关、杭州海关、宁波海关、厦门海关、郑州海关、广州海关、深圳海关、黄埔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9月1日,在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How
企业如何使用新代码通关?
跨境电商企业或其委托的代理报关企业、境内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应当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向海关提交申报数据、传输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报方式一 通过H2018(报关单申报)
电子信息传输
9710:跨境电商企业或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应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信息。
9810:跨境电商企业应向海关传输海外仓订仓信息。具备条件的,可加传收款信息。合同、发票、装箱单等报关单随附单证可不传输。
报关单申报
跨境电商企业通过跨境服务系统或货报系统向海关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系统对企业资质及申报内容进行逻辑校验,校验通过的向H2018申报报关单。
申报方式二 跨境统一版(清单申报)
电子信息传输
9710: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应分别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物流信息。
9810: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应分别向海关传输海外仓订仓信息、物流信息。具备条件的,可加传收款信息。
清单申报
跨境电商企业通过跨境服务系统向海关申报《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清单》。系统对企业资质及申报内容进行逻辑校验,校验通过的向出口统一版申报清单。清单无需汇总生成报关单。
通关流程和信息化系统示意图
电子信息传输一览表
(图源/中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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